王莽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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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改制是指新朝时王莽以儒家的政治理念托古改制,推行的一系列的社会改革。
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煮盐、冶铁、酿酒、币制及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及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且朝廷朝令夕改,使到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天凤四年(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及绿林大规模的反抗,导致新朝只建立了十五年便告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