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殖民地
大英帝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直辖殖民地(英语:Crown colony),也称皇家殖民地,是昔日大英帝国辖下的一种殖民地[1][2]制度。
直辖殖民地由君主任命的总督统治。19世纪中叶以前,君主听从殖民地部大臣的建议任命总督[3]。大英帝国首个直辖殖民地(当时称为皇家殖民地[Royal Colony])是弗吉尼亚殖民地;英格兰王国于1624年撤销弗吉尼亚公司的皇家特许状,直接管辖该地[4]。
19世纪中叶以先,“直辖殖民地”主要用于称呼英国以战争夺得的殖民地,例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5]、英属圭亚那;后来,除了英属印度诸省和拓殖地以外,“直辖殖民地”这名字也广泛用于其他殖民地,例如上下加拿大、纽芬兰、不列颠哥伦比亚、新南威尔斯、昆士兰、南澳大利亚州、塔斯马尼亚、维多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新西兰,这些殖民地后来成为自治领[6]。
直辖殖民地于《1981年英国国籍法令》颁布后被英国属土(英语: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y,又译英国属地)取代[7],2002年改称英国海外领土至今。
现时的皇家属地(英语:Crown Dependencies)从来未被视作直辖殖民地。马恩岛于1765年由英国君主成为领主,而海峡群岛是诺曼底公国的残余领土。皇家属地的政府奉行君主立宪制,并自愿与英国政府在某些范畴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