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著作、商標、專利等無形財產權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类用智慧创造出来的无形的财产,主要涉及著作权、专利、商标等领域。[1] 音乐和文学等形式的艺术作品,以及一些发现、发明、词语、词组、符号、设计都能被当作知识财产而受到保护。[2][3]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与版权两类,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版权则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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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在著作中首次提出“知识产权”一概念,这被视为“知识产权”一词的来源。后来,比利时法学家皮尔第在此基础上,对知识产权的概念进行了发展;其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到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的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