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在该国所推行的经济体制的官方术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此后多次修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此项措施影响了越南、老挝等社会主义国家。[1][2]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或市场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在该国所推行的经济体制的官方术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此后多次修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此项措施影响了越南、老挝等社会主义国家。[1][2]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或市场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