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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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地理学(英语:social geography)是人文地理学下研究社会与空间之间的关系的一个分支,普遍与社会理论有关,个别主要研究社会现象及其空间组成部分的关系的领域与社会学关系密切。尽管该术语本身已有100多年的传统[1],但关于社会地理学的内容却共识不多。[2]1968年,安妮·布蒂默(Anne Buttimer)指出,“除了一些特例以外……社会地理学可视为由许多单独的学者建立和耕耘的领域,而不是特定学派内建立的学术传统”。[3]从那时起,尽管有人呼吁[4]以结构与能动性辩论为中心,凝聚这一学科分支[5],但其方法论、理论和主题的多样性已经发展地更广,使得社会地理学的定义众说纷纭。[6]因此,当代学者该学科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地理学”。[7]然而,本诺·维尔伦(Benno Werlen)说,这些不同的感知只不过是对相同的两个(组)问题的不同答案,一个涉及社会的空间构成,另一个涉及社会过程的空间表达。[8][note 1]
社会地理学的不同概念与地理学的其他子领域重叠,在较小程度上也和社会学有重叠。该术语在20世纪60年代在英美传统中出现时,内涵大多等同于“寻找社会群体的分布模式”,因此与城市地理学和城市社会学密切相关。[9]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文地理学内部的争论聚焦于政治经济过程(尽管也有相当多的论述[10]从现象学角度看待社会地理学)[11],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地理学思想深受“文化转向”的影响。正如尼尔·史密斯所指出的,这两次方法都“声明了对‘社会’的权威”。[12]在美国传统中,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比社会地理学有着更加杰出的历史,并且涵盖了在其他地方被概念化为“社会”的研究领域。[13]相比之下,在欧洲大陆的一些传统中,社会地理学在过去和现在都被视为人文地理学的一种方法,而不是一个子学科[14][note 2],甚至与一般意义上的人文地理学相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