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境展览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珍贵国家一级文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禁止出境展览文物,201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1]之前称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参加展览的珍贵文物,其涵盖的内容随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几次修订而有所变化。根据上述法规,所有禁止出境展览文物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禁止出境展览文物,201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1]之前称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参加展览的珍贵文物,其涵盖的内容随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几次修订而有所变化。根据上述法规,所有禁止出境展览文物均为国家一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