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生效于1997年4月29日的国际公约,旨在禁用和销毁化学武器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英语: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签订于1993年1月13日,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个全面禁止,且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世界和平、国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共有130个国家签定。
Quick Facts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起草完成日 ...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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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成员国
签署并批准
加入
签署但尚未批准
未签署 | |
起草完成日 | 1992年9月3日[1] |
签署日 | 1993年1月13日[1] |
签署地点 | 法国巴黎 美国纽约[1] |
生效日 | 1997年4月29日[1] |
生效条件 | 65个国家批准[2] |
签署者 | 165[1] |
缔约方 | 193 (至2018年5月)[1] 缔约国全部名单(英语:List of parties to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4个联合国会员国没有签约或批准:埃及、以色列、北朝鲜、南苏丹 |
保存处 | 联合国秘书处[3] |
语言 | 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及西班牙语[4]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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