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福建省已公布六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全省共有138处被列入。 第一批:1999年公布,共5处 第二批:2003年1月8日公布,共11处 第三批:2008年公布,共18处 第四批:2012年日公布,共13处[1] 第五批:2016年公布,共62处[2] 第六批:2019年公布,共29处[3]
福建省已公布六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全省共有138处被列入。 第一批:1999年公布,共5处 第二批:2003年1月8日公布,共11处 第三批:2008年公布,共18处 第四批:2012年日公布,共13处[1] 第五批:2016年公布,共62处[2] 第六批:2019年公布,共29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