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史
研究科學知識的歷史發展的學科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科学史,利用了思想史和社会史两个面向的历史研究方法。科学起源于对自然其功能性的实用考量以及纯粹的哲学探究。
虽然科学方法自古便不断发展,但现代科学方法却是始自伊斯兰科学家,海什木在大约公元1000年左右,运用实验的经验法则写出了一本关于光学的著作《光学书(英语:Book of Optics)》。然而,现代科学方法在13世纪的欧洲由大学经院哲学的学者所发起科学革命时,方才算发展完全[1],到了16世纪及17世纪早期的发展高峰,现代科学方法的广泛应用更引领了知识的全面重估。科学方法的发展被某些人(尤其是科学哲学家及实证科学家)认为是太过于基础而重要的,认为早先对于自然的探索只不过是前科学(pre-scientific),现代科学方法才被他们认为是真正的科学。习惯上,科学史学家仍旧认定早先的科学探索也包含于广大而充足的科学范畴之中。[2]
数学史、科技史及哲学史则在其各自的条目中描述。数学跟科学很接近但有所区别(至少在现代的观念上是这样认为)。科技涉及设计有用的物件和系统的创造过程,跟寻求传统意义上的真理(empirical truth)又有所不同。哲学跟科学的不同在哲学还寻求其他的知识领域,如伦理学,即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都是以既定的事实作为理论基础。实际上这些领域都作为外在的重要工具为其他领域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