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LGBT权益
澳大利亚人权的一部分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澳大利亚的LGBT人群免受歧视并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和责任。1975年至1997年间,各州和地区逐步废除可追溯到大英帝国时代的反同性恋法律。[1]澳大利亚于2017年12月9日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自2003年起,各州和地区开始向同性伴侣发放家庭伴侣关系福利和关系承认,联邦法律自2009年起承认同性伴侣为事实上的伴侣关系。除了婚姻之外,同性关系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得到州或地区的承认,包括通过民事结合,家庭伴侣关系,注册关系和/或未注册的事实关系。[2]
Quick Facts 澳大利亚的LGBT权益, 同性性行为 ...
澳大利亚的LGBT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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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色澳大利亚 | |
同性性行为 | 1997年开始全国合法 |
性别认同和表达 | 所有司法管辖区都承认性别变更 |
同性伴侣关系 | 同性婚姻(自2017年) |
收养 | 所有州和地区的同性伴侣享有平等的领养权 |
兵役议题 | 自1992年同性恋者可以在军中公开服役 |
反歧视保障 | 有实际上的反性倾向歧视保障法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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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跨性别权利包括修改一个人在出生证等官方记录上的性别合法性,尽管有些司法管辖区要求首先进行性别重置手术。[3]然而,澳大利亚的双性人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许多双性澳大利亚人在童年时期面临强制性医疗干预。[4]
澳大利亚被公认为世界上对同性恋最友好的国家之一[5][6][7]。民意调查和澳大利亚婚姻法邮政调查表明,人们普遍支持同性婚姻[8][9]。2013年皮尤研究中心调查发现,79%的澳大利亚人认为同性恋应该被社会接受,使其成为调查的第五大支持国[10][11]。凭借其长期的LGBT活动历史和年度男女同性恋狂欢节,悉尼被评为澳大利亚和全世界对同性恋最友好的城市之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