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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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称《一异表》,此表虽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下详),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范字选字表,原有810组,淘汰异体字1,055个(但“妳”、“粇”二字分别出现了两次),于1956年2月1日开始实施,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一异表》从同音(不一定完全同义)的“异体字”中选出一字,当规范字,其中一些选用字习惯上被看作简化字,例如:布[佈]、痴[癡]、挂[掛]、哄[閧鬨]、迹[跡蹟]、杰[傑]、泪[淚]、厘[釐]、脉[脈]、猫[貓]、栖[棲]、弃[棄]、笋[筍]、席[蓆]、凶[兇]、异[異]、涌[湧]、岳[嶽]、韵[韻]、灾[災]、札[剳劄]、扎[紥紮]、占[佔]、周[週]、注[註]等。《一异表》经过多次调整(例如: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粘膜”[1]),于2013年被《通用规范汉字表》取代。
1955年版的《一异表》将常用字形“兔”列为异体字废除,选用节省一笔的“兎”,但是1965年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用“兔”为标准;与此相类,上方字形近似“兔”的“魚”字,在1956年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简化偏旁定为与“兎”相似的,直到1959年推行简化偏旁,才更改为“鱼”。
1955年版的《一异表》中选用“佇”字,废除异体字“伫”。但是1964年《简化字总表》,把“宁(寧)”定为可作类推简化字后出了问题,过了一年后就把原来“宁”旁字都去掉竖钩。(《总表》只把原“宁”字改作“㝉”,没处理其他带“宁”旁字。)于是“佇”字被废除,而本来废除了的“伫”变相成为选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