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督察区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政督察区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间,国民政府于省与县之间设置的“准行政区划”,法理上是“省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督导区,类似清朝的分巡道(道),而不能算是正式的行政区划。 1949年12月,国府迁台。到1950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军事胜利完全取得中国大陆全境,此类行政区消亡。但由于中共政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即效仿这一行政区制度,设置专区。其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体制中演变为地区[1]。 Jetson Nano B01 4GB Developer Kit
行政督察区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间,国民政府于省与县之间设置的“准行政区划”,法理上是“省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督导区,类似清朝的分巡道(道),而不能算是正式的行政区划。 1949年12月,国府迁台。到1950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军事胜利完全取得中国大陆全境,此类行政区消亡。但由于中共政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即效仿这一行政区制度,设置专区。其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体制中演变为地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