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立法院
1996-1999年立法院屆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3届立法院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的第三届立法院,该届立法委员任期自1996年2月1日起至1999年1月31日止,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产生,共召开了6个会期(英语: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1次临时会[1]。本届由于在野势力的规模首度对执政党形成威胁,自第三会期开始了“朝野协商制度”,将党团协商法制化[2]:1-9[3]:116-118。另外,立法院于1997年时向台湾省政府购入台北济南办公大楼作为委员研究大楼(中兴大楼)[4],立法院秘书处的图书资料室也在1999年1月升格为国会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