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名单
1948~1991年中華民國國會概況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于1948年1月21日至23日选出,应选773席、实选759席(未选出者包括新疆省缺1人;西藏地方缺2人;侨居国外国民缺11人);任期是从民国37年(1948年)5月5日至民国80年(1991年)12月31日。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立法委员任期原为三年。1950年12月27日,行政院建议蒋中正,咨请立法院同意,由现任第一届立法委员延长任期1年,“以继续行使立法权”[1]。12月29日,立法院第21次会议,同意延长任期一年[1],此后,因各省市政府无法行使职权,多数选民亦无法行使其选举权[1],行政院乃建议咨商立法院,使立法委员继续延长任期一年[1]。由于两岸情势关系,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台者一直没有进行改选,许多立法委员一直当到过世,未过世者则一直任职至1991年12月31日方才全面退职。
以下名单所列委员,系行宪第一届立法委员之正式选出之委员及历次递补之委员(120席),并不包括依《中华民国宪法》制定之《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第六项规定办理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补选举、增额选举当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