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弦乐六重奏 (勃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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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调第2号弦乐六重奏,作品36,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作于1864年至1865年间的室内乐作品。1866年10月11日在美国波士顿首演,次月转往苏黎世演出。[1]1867年2月3日,在维也纳首次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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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写作工作,都在巴登-巴登附近的里希田塔尔(德语:Lichtental (Baden-Baden))完成。至1864年夏天为止,勃拉姆斯已完成了此曲的前三个乐章,第四乐章则在一年之后才终于完笔。[2]勃拉姆斯本欲将作品交由里特-比德曼(Rieter-Biedermann)出版,不过对方并无回复。之后,勃拉姆斯转往布赖特科普夫与黑特尔音乐出版社,后者则出于商业上的考虑,最终婉拒了提案,曲谱遂改由西姆罗克出版。[注 1][2]西姆罗克亦是第1号弦乐六重奏的出版商。
据传记作者卡尔·盖林格(德语:Karl Geiringer)所述,勃拉姆斯在第一乐章使用了一个姓名动机,藉以表达他对西博尔德的阿加特(Agathe von Siebold)的仰慕之情。上述说法也由作家马克斯·卡尔贝克(德语:Max Kalbeck)所赞同。[注 2][2][3]总归来说,这首六重奏似乎是在相当低调的状况下完成的,作曲家的知己好友约瑟夫·约阿希姆并不知情,克拉拉·舒曼则幸运占得先机。在1865年1月1日的信上,她说:“多么美妙的作品啊,竟然没有人知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