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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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总表》,指的是中国大陆第一个明确写出了规范写法的简化字列表,也是2013年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主要参考标准,虽然其中已经包含了当今社会大部分所用的简体字,但在一些细节上不够完善,例如没有提到这个列表以外的汉字一应该怎么类推简化、部首应该如何取代等。
《简化字总表》最初在1964年发表,是为了修补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的缺漏。《简化字总表》改进了《汉字简化方案》系统欠缺及不作说明而导致的社会上用字混乱的问题。后二简字草案于1977年公布,试行了一段时间后中止,1980年起再行修订,但是二简字修订草案最后未被采用,二简字被废除,因此1986年再次发布《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的最终版本是1986年修订版,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个,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呙(咼)等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个,《附录》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规范汉字39个,其《说明》里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