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英语:Chief Executive-in-Council)是香港的最高行政机关,相当于内阁。根据部分香港法例,如要根据法例订立附属法例(英语:By-law)及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必须经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英语:Chief Executive-in-Council)是香港的最高行政机关,相当于内阁。根据部分香港法例,如要根据法例订立附属法例(英语:By-law)及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必须经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