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
美國第四任首席大法官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约翰·马歇尔(英语:John Marshall;1755年9月24日—1835年7月6日),美国政治家、法律家,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1799年-1800年)、美国国务卿(1800年-1801年)和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801年-1835年)。[1]他在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期间,曾做出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之基础,确立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2][3]
Quick Facts 约翰·马歇尔, 第4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
约翰·马歇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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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801年2月4日—1835年7月6日 | |
提名 | 约翰·亚当斯 |
前任 |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 |
继任 | 罗杰·B·托尼 |
第4任美国国务卿 | |
任期 1800年6月13日—1801年3月4日 | |
总统 | 约翰·亚当斯 |
前任 | 蒂莫西·皮克林 |
继任 | 詹姆斯·麦迪逊 |
美国众议院议员 来自弗吉尼亚州第13选区 | |
任期 1799年3月5日—1800年6月6日 | |
前任 | John Clopton |
继任 | Littleton Waller Tazewell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755-09-24)1755年9月24日 英属美洲弗吉尼亚殖民地日耳曼敦 |
逝世 | 1835年7月6日(1835岁—07—06)(79岁)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
政党 | 联邦党 |
配偶 | Mary Willis Ambler |
学历 | 威廉与玛丽学院 |
签名 |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美国 |
军衔 | 上尉 |
参战 | 美国独立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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