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虚戴尔原则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罗虚戴尔原则(英语:Rochdale Principles)是为合作社的运行而设立的一套典范。起初,它们由英国罗奇代尔的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于1844年制定,并成为世界各地的合作社持续运行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罗虚代尔原则是研究合作经济的重点。最初的罗虚代尔原则称为罗虚戴尔合作原则,在1937年被国际合作社联盟(ICA)正式采用。该原则更新后的版本称为合作社的原则,于1966年被ICA采用,并在1995年,成为《关于合作社本质之声明》内容的一部分。[1] 英国罗奇代尔的原蛤蟆巷店
罗虚戴尔原则(英语:Rochdale Principles)是为合作社的运行而设立的一套典范。起初,它们由英国罗奇代尔的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于1844年制定,并成为世界各地的合作社持续运行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罗虚代尔原则是研究合作经济的重点。最初的罗虚代尔原则称为罗虚戴尔合作原则,在1937年被国际合作社联盟(ICA)正式采用。该原则更新后的版本称为合作社的原则,于1966年被ICA采用,并在1995年,成为《关于合作社本质之声明》内容的一部分。[1] 英国罗奇代尔的原蛤蟆巷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