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管区
羅馬帝國行政區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公元284年至公元602年罗马帝国晚期,地方统治行政区被称为罗马管区或民事管区(拉丁语:dioecēsis,源于古希腊语:διοίκησις,意为“行政”、“管理”、“审判”的省份)。管区由行省组成,其最高行政长官为近卫总长(英语:Praetorian prefect)(简称总长,最初为禁卫军长官,后为近卫大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直接统治下辖的管区)派遣的代理官(英语:Vicarius)(Vicarius,由其替代或代表总长行事)。到380年,管区由最初的12个增加到14个(意大利管区的代理官驻地在罗马,管辖亚平宁半岛南部和周边岛屿;北部由总长直辖,通常驻地在米兰)。
民事管区不能与共和国和帝国初期行省下辖的早期司法辖区(judicial districts)混为一谈。管区建立于第一次四帝共治时期(293-305年),通常认为是297年或一些最近研究表明的313/314年,但不会晚于《维罗纳职官表(英语:Laterculus Veronensis)》记载的公元314年6月,[1]具体创立时间仍有争议。[2]在三到四个属地化(成为行政区划)的近卫大区逐渐出现后,管区成为介于近卫大区和行省之间的二级行政区职能更为明显[3]。但这些早期的大区在325年至330年(如5世纪晚期的历史学家佐西姆斯所宣称的)是否已经具备了行政性和领土性仍然是学术界争论的话题:早期的大区可能在4世纪40年代就已经在很多领域具备管理能力。[4]最新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在354年的近卫大区就已经明显的“行政区”化了。[5]
管区代理官的主要工作是控制并监管行省总督并协调他们的政务活动[6]。在大区中,一开始代理官就已经在司法职务(即对行省总督进行判决)上拥有较高的权威。自4世纪20年代后,君士坦丁一世将其权力扩大至原先独立的地方库务(Treasury,拉丁语Sacrae Largitiones,直译为最高书记处)和皇室财产( Crown Estates)部门以及法律和财政上诉事务上[7]。通过一系列改革,通过把代理官的职能交叉化和授予特别管辖权的方式,帝国统治者可以直接监管整个行政机构的运作,而不必干涉两大财政部门(库务部和皇室财产部)的日常运作。
尽管代理官是总长(prefects)的代理,但并不是在“所有的职能上”与上级长官保持一致。例如代理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严格的限制,政策和监管制定权基本为零。[8]虽然代理官“在某些司法事务中其从属程度尚不确定”,但其在大区属地化时就是总长的下属。 [9]
在4世纪40年代初采取了另一项安全措施,作为内部管理手段(出于对部门内部自我监管的高度不信任):任命行政总理(英语:magister officiorum)(负责内政,行政监督和通信的大臣)的高级代理人,担任代理官,总长和三位资深执政官的两位(自4世纪30年代起行政总理(英语:magister officiorum)就演变成仅次于近卫总长的政府第二大文职官员)的行政次长(heads of offices)。 “多重领导”(Dual,罗马政治概念,意为相同职位同时任命至少两位官员)的掌控模式构成了罗马官僚机构中广泛制衡机制的一部分,这是限制权力集中的一种古老做法。 [10]
代理官、库务审计官(rationalis,即Sacrae Largitiones最高书记处长官)和皇室财产管理官(即magister和4世纪50年代后的rationalis)组成了管区的“领导”层。这三位官员职位与他们在帝国最高廷臣(英语:Palatine)等级的上级长官相对应。这三位官员都会派驻于管区代理官所在的城市。总长通常直辖2-4个管区,由其下属代为管理,但依旧会配置库务和皇室财产的职员。[11]自4世纪60年代中期的瓦伦提尼安王朝,特别是狄奥多西一世(379-395年)统治的帝国东部地区,伴随着最高廷臣级别的中央集权化,以管区为中心的政策逐渐被颠覆(正如它的早期演变方式)。[12]
从4世纪末开始,尽管代理官在司法和财政方面的监管职责并未正式减少或改变,但在实际政务运作中被逐渐绕开,某些管区尤为如此。[13]最高领导层的行政集权削弱了代理官的重要性。将大多数的实物付税转换为黄金付税后(西部在425年,东部在480年左右完成),简化了繁琐的税务征收和分配(而不是核算)体系,从而极大降低了代理官之前作为“财政警察”的重要作用。[14]但各个管区衰亡速度并不相同,这是根据每个地区不同情况而改变:部分管区的重要性被削弱是因为4世纪末5世纪初大权在握的大区总长利用代理官来强化自己的权力,迫使他们从行省总督身上榨取更多的价值,同时地区财政收入通过大区总长的汇报被编入帝国国家预算的细目中,但从4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大区总长利用代理官的职权,通过密切的监督或直接干预库务部和皇室财产部的财政收入,侵犯他们的特权和独立性,直到5世纪40年代遭到强烈抵制才结束。[15]
450年后,管区数量急转直下,西部的不列颠管区、西班牙管区(英语:Hispania)、阿非利加管区和伊利里库姆管区(英语:Diocese of Illyricum)已经消失,仅仅留存高卢管区和意大利管区南部。而库务部和皇室财产部的地方部门早已被削弱。尽管东部的七个管区(5个由代理官领导,2个由总长直辖)编制仍旧保持完好,但代理官在司法和财政事务的职责逐渐被“大区总长-行省总督”的两级行政体系取代,这是重新实行4世纪之前政策。[16]即使如此,负责埃及富裕行省的代理官、在与波斯的战略边防方面具有关键职责的东方伯爵(英语:Comes)(东方管区长官的特殊头衔)、负责首都物资供的罗马城代理官,在6世纪依旧具有重要意义。[17]查士丁尼一世于535年废除了东方大区下辖的东方管区、本都管区、亚细亚管区,539年废除了埃及管区,理由是这些管区已经濒临崩溃,毫无效率和腐败丛生,因而裁撤(此前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在500年废除了色雷斯管区(英语:Diocese of Thrace))。[18]然而查士丁尼在542年又重新授予第一叙利亚行省(英语:Roman Syria#Syria in the Byzantine Empire)总督东方伯爵的头衔并掌管原东方管区北部[19],在548年又重建了本都管区:任命的代理官负责维护治安,为了处理行省之间流窜的匪徒,代理官还被赋予管辖士兵和官员的军事民事权利。[19]废除达契亚管区(英语:Diocese of Dacia)和马其顿管区(英语:Diocese of Macedonia)的日期不得而知,可能是7世纪左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