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阁
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国内阁(英语:Cabinet of the United States),通常称为总统内阁(President's Cabinet),或者直接简称为内阁(Cabinet),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隶属美国总统。
Quick Facts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 ...
美国内阁 | |
目前:乔·拜登内阁 | |
机构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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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789年3月4日,235年前(1789-03-04) |
机构类型 | 咨询机构 |
机构驻地 | 美国华盛顿特区 白宫内阁会议室 |
雇员数 | 总共24位成员:(不包括副总统) |
机构首长 | 总统:乔·拜登 |
上级部门 | 美国政府行政部门[*] |
授权法源 | 美国宪法第二条(虽未明列但可说是依据此而成立内阁) |
网站 | www.whitehouse.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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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它在美国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美国联邦政府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
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于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内阁作为政府分工的基本结构,从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只是从美国的法理上看,美国总统才是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