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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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公务员(英语:United States federal civil service)是联邦政府各部门各机构的文职工作人员(即非选举、非军事的公共部门的雇员)。联邦公务员制度建立于1871年(美国法典第5编(英语:Title 5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 第2101节)。[1]美国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实体往往在不同程度上模仿联邦的竞争性公务员制度。
根据人事管理局数据,截至2011年12月,美国联邦政府雇用的公务员约有279万人。[2][3][4]这包括联邦政府三大分支(行政分支、立法分支和司法分支)中的所有部门和机构的员工,例如美国邮政署的61.7万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