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76/262号决议
2022年通過的聯合國大會決議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联合国大会第76/262号决议(英语: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76/262)[1]是于2022年4月26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的决议,由列支敦士登起草及83个会员国连署共同提出。该决议的内容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每一次动用否决权时,大会主席应在投否决票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一次大会正式会议,就投否决票所涉情势让联合国成员在会议上审查并评论否决权,并在大会进行有关讨论前72小时,由安理会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行使有关否决权的特别报告。[2][3][4]
Quick Facts 联合国大会 第76/262号决议, 日期 ...
联合国大会 第76/262号决议 | |
---|---|
日期 | 2022年4月26日(纽约当地时间) |
会议 | 联合国大会 |
编号 | A/RES/76/262(文件) |
主题 | 在安全理事会发生投否决票情况时进行大会辩论的长期授权 |
结果 | 通过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