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
美国立宪论文集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联邦党人文集》或称《联邦论》、《联邦主义议文集》(英语:Federalist Papers),是18世纪80年代三位美国政治家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所写作的有关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评论文章的合集,共收有85篇文章。这个集合直到20世纪才被普遍称为《联邦党人文集》。此书主要对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进行了剖析和阐述,是研究美国宪法的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
《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包括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他们使用了普布利乌斯这个笔名。这个名字来源于他们所尊敬的古罗马执政官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麦迪逊常被后人称为美国宪法之父,并且担任了第四任美国总统。汉密尔顿是宪法会议中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位代表,并成为美国首任财政部长。约翰·杰伊则是美国首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文集中,大多数文章是由汉密尔顿执笔的,麦迪逊也对文集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杰伊因为患病,只写了5篇文章。
这些文章的前77篇在1787年10月至1788年4月间分期刊登在《独立报》、《纽约邮报》(New York Packet)和《每日广告》(The Daily Advertiser)上。[1] 这77篇文章和其他八篇的汇编以两卷形式于1788年3月和5月由出版商J. & A. McLean出版,标题为《联邦党人:一组文章,支持1787年9月17日联邦大会通过的新宪法》(The Federalist: A Collection of Essays, Written in Favour of the New Constitution, as Agreed upon by the Federal Convention, September 17, 1787),[2][3] 最后的八篇文章(第78-85篇)于1788年6月14日至8月16日间在纽约报纸上重新发表。 《联邦党人》的作者意图是影响选民批准宪法。在《联邦党人》第1篇中,他们明确将这场辩论放在广泛的政治背景下:
人们经常评论说,决定这个重要问题似乎已经由这个国家的人民通过他们的行为和榜样来决定了,那就是,人类社会究竟是否真的能够通过思考和选择建立良好的政府,或者他们是否永远注定要依靠偶然和武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体制。[4]
在《联邦党人》第10篇中,麦迪逊讨论了防止多数派派系暴政的手段,并倡导一个大规模的商业共和国。这在《联邦党人》第14篇中得到了补充,麦迪逊在这篇文章中审视了美国的情况,宣称这对于一个扩展的共和国来说是合适的,并以一种令人难忘的方式为联邦大会的宪法和政治创造力进行了辩护。[5]
在《联邦党人》第84篇中,汉密尔顿认为没有必要通过增加《美利坚合众国权利法案》来修正宪法,坚持认为在拟议的宪法中保护自由的各种规定相当于“权利法案”。[6] 《联邦党人》第78篇,也是汉密尔顿所写,奠定了联邦法院对联邦立法或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基础。《联邦党人》第70篇提出了汉密尔顿关于一位首席执行官的论点。在《联邦党人》第39篇中,麦迪逊提出了被称为“联邦主义”的概念的最清晰的阐述。在《联邦党人》第51篇中,麦迪逊对于制衡政府的论点进行了精炼的阐述,这篇文章经常因为其对政府作为“对人类本性的所有反思中最伟大的一篇”的理由而被引用。根据历史学家理查德·B·莫里斯的说法,《联邦党人文集》中的文章是“对宪法的无与伦比的阐释,在政治科学上是美国后来任何作家的作品所无法匹敌的”。[7]
1788年6月21日,《联邦党人文集》被最低限度的九个州根据第七条款的要求批准。到1788年7月底,有十一个州批准了新宪法,新政府的组织工作开始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