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香港臨時立法機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临时立法会(英语: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又称临立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之前的立法机关,任期由1997年1月25日至1998年6月30日。
Quick Facts 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of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种类 ...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临时立法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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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历史 | |
成立 | 1997年1月25日 (1997-01-25) |
解散 | 1998年6月30日 (1998-06-30) |
前身 | 立法局(1995-1997年立法局) |
继任 | 立法会(第一届立法会) |
领导 | |
主席 | |
议员 | 60 |
会议地点 | |
网址 | |
临时立法会 | |
法律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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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满彭定康政改方案,故放弃末届立法局议员全数过渡成为特区首届立法会议员的“直通车”协议,并单方面成立临时立法会[1]。鲁平忆述:“既然没有‘直通车’,就得成立临时立法会。但港英政府认为临时立法会是非法的,采取了抵制的态度。他们不准临时立法会在香港开会,我们就在深圳开[2]。”
然而,根据正式纪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英国保证香港主权移交前不会有两个立法机关在英属香港平行运作[3],因此临时立法会才会在1997年7月1日前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会议,直至当日子夜才移师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