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安全与司法的领域”(英语:Area of freedom, security and justice;德语:Raum der Freiheit, der Sicherheit und des Rechts)是欧盟的政治理念之一,它的前身可追溯到欧盟初成立时的“司法与内政合作”,在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生效后,则为《欧盟运作条约》中所设定的“欧盟主要任务领域”之一[1],其实现方式则由几个更具体的任务领域所构成:民事司法合作、刑事司法合作、警察合作、边境管制、难民政策、移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