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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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文化运动(英语:Free culture movement)是提倡以互联网或其他媒体,散布、修改各式自由内容作品的社会运动[1][2]。此运动反对当前太过限缩的著作权法,许多运动人士认为这样的法律已经阻碍了创造力,并且称呼这样的系统为“许可制的文化”。[3]
知识共享是劳伦斯·雷席格发起的组织,提供相关许可协议,让创作者声明在一定条件下分享自己的作品。该组织也提供在线搜索引擎,供民众搜索以知识共享许可的作品。
自由文化运动在自由分享创作的立场上与自由软件运动有志一同。自由软件运动的成员理查·斯托曼,同时也是GNU 计划发起人,提倡自由分享资讯,[4]并以提出自由软件为“是像‘言论自由’那样的自由,而不是免费”(free as in "free speech," not "free beer")闻名。[5]
今日,自由文化运动一词与其他许多运动息息相关,诸如骇客文化、知识无界运动、著佐权运动等。
“自由文化”一词出自 2003 年世界资讯社会峰会(英语:World Summit on Information Society)[6],当中用这个词呈献第一份给艺术家使用的公共许可协议 -- 由法国著佐权倡议团体自 2001 年起草发展的“free art license”。而后,这个词汇于 2004 年劳伦斯·雷席格的著作《自由文化》中继续发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