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政府主席
已虛級化的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行政首長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省政府主席(通常简称为台湾省主席、内部简称省府主席)是中华民国台湾省最高行政首长,同时为台湾省政府的主官,由行政院会议提名中华民国总统任命,负责掌理省政府辖属的各项政务。此官职起始于1947年5月16日,曾自1994年12月21日起改制为台湾省省民直选之台湾省省长,法定任期四年;其后因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实施,1998年12月21日起再复此职。2018年7月1日,行政院启动将省政府业务并入中央政府,该职位悬缺至今。2019年起正式归入行政院业务预算中,省政府预算归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