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塔省行政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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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型自治行政区(urban municipal district)根据2000年生效的艾伯塔自治行政区法案城市行政区按人口规模,分为“市、镇、村和夏令村”。艾省共有288个市型行政区,其中18个市,108个镇,89个村,51个夏令村。
乡村型自治行政区(municipal district),包括自治区(县),发展区,特殊区三种。
自治区是加拿大艾伯塔省乡村地区的基层行政区划类型之一。艾伯塔省的乡村型行政区大部分称作县(counties)。一个行政区的辖区主要为乡村地区,包含农田、公共土地、无建制地区等。
行政区的成立需满足如下条件:境内主要为农村,人口至少1000人,大部分建筑物所在地片面积大于1,850平方米。
艾伯塔省64个行政区总人口451,979(2011年),平均人口7,062。其中人口最多的行政区是朗维尤县,总人口36,461;人口最少的行政区为兰奇兰行政区,总人口 79。
目前,艾伯塔省共有64个行政区。大约半数行政区的行政办公地不在其辖地境内,而是位于邻近的市、镇、村;11个行政区的行政办公地位于其辖地境内的村镇内;1个行政区(兰奇兰行政区),其办公地点位于省立公园内;13个行政区位于其辖地境内的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