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suffering)是构成情感现象负面效价(Valence)的基本要素。痛苦的反面是快乐或幸福等。与个人对伤害或伤害威胁的感知有关。[1]
痛苦通常被归类为身体上的[2]或心智上的。[3] 它可能有各种程度的强度,从轻微到无法忍受。持续时间长度和发生频率的因素通常与强度因素相结合。受苦者或其他人对痛苦的态度可能有很大差异,这取决于它被认为是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有用或无用、值得或不值得的。
苦在各种生物的生命中以多种方式发生,经常是戏剧性的。因此,人类活动的许多领域都与痛苦的某些方面有关。这些方面可能包括痛苦的性质、过程、起源和原因和意义、相关的个人、社会和文化行为[4]、治疗、管理和使用。
痛苦与人类的意识有关,而且经常伴随着过去的经验。
造成痛苦的常见示例有:
- 需求和期望未满足
- 失去挚爱、亲友、宠物等重要人物
- 与社会群体的分离
- 来自外部的约束和限制
- 面对老化、疾病和疼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