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法律制度
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律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英格兰法律(英语:English Law)是英国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直接适用于英格兰以及1536年之后的威尔士。虽然英国在宪政上属于单一制国家,但是其内部存在三大主要法律体系,包括英格兰法律、苏格兰法律(英语:Scots law)及北爱尔兰法律(英语:Northern Ireland law)。其中,英格兰法律在英国历史上直接影响了爱尔兰的法系,但是对苏格兰方面则只有部分影响。英格兰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包括刑法和民法。[1]
英格兰法律并未正式地被编纂成法典:英美法系实质是由法官在法庭上适用法律、案例(遵循先例)作出。联合王国最高法院是英国最高的民事上诉法院,其裁决对其他所有法庭具有约束力。
一部分英格兰法庭的判决源自成文法,由立法机关发布。其他的判决被称为普通法,是以过去的法院判决为依据。例如,谋杀是一种普通法罪行,而不是由英国议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法院制定的普通法规则可以由议会通过成文法修改或废除。例如,谋杀罪的处罚现在是强制性的终身监禁,而不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