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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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文学高度发展。包括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者在内,不但数量不算少,质量也相当高,特别是民间作品,源远流长,丰富瑰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藏族第一个首领领导时期开始,藏族就以文字形式记录自己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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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各种形式的古典文学作品,依印度檀丁的梵文文学理论著作《诗镜(英语:Kavyadarsha)》的分类法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诗歌;第二类是散文;第三类是诗文合体。诗歌一大类中包括着最短的四旬体诗和四句以上的长诗(“宁阿钦波”)。散文一大类中,包括着故事等等。诗文合体包括有戏剧。这个分类,虽然很简单,但是却很概括。一切文学作品,都可按照作品的语言组织形式,分别归属在这三大类别中。
诗歌分为鲁体、谐体、自由体。 鲁体民歌,从基本的结构上看,是前后各段回环对应体。一般每首歌皆有数段,以二、三、四段最为常见。每段至少两句,多至十数句,而以三、四、五句的比较流行。每首歌的段与段之伺的句数一般是相等的;段与段之间相应的句子,在立意用词、节奏停顿等方面都有对应的关系。谐体民歌,从基本结构上看,是四句六言体。每首只有四句,每句六言(六个音节),两个音节一停顿,分三顿。自由体民歌,形式比较自由,不象鲁体民歌那么段落分明,对应工整;也不象谐体民歌那么简单集中和必须是偶句。自由体民歌一般情况是一首十句以上。每句有六个音节、七个音节或九个音节等等形式。这类民歌,形式自由,有话就说,无话则止,可长可短。在敦煌古藏文史料中已经运用了这种形式,说明它的出现已是很早的了。
散文包括一般散文与传记、故事、小说等。藏族散文一类的著作大部分是宗教方面的,能被称为文学性的散文作品还不多见。有文学价值的,如《米拉日巴传》那样的作品是少数。故事和传记、小说,不只用散文形式,也用诗文合体形式。如《猴鸟的故事》、《格萨尔王传》和《旬努达美》等。《格萨尔王传》也有散文叙述的藏文本子,如蒙文北京本《格斯尔传》一样。
戏剧被归纳在诗文合体一类中。这是因为戏剧有白、有唱的原故。也有个别没有唱词的,如《顿珠顿月》是用散文叙述传记故事,演唱则另有关于扮演和唱词的脚本。藏族戏剧据说是从寺院“眺鬼”舞蹈发展来的。八世纪吐蕃王朝的赞普赤松德赞请莲花生修建桑耶寺,在落成的时候,莲花生把藏族上风舞与宗教仪式结合起来,组成一种降魔敬神的哑剧跳舞形式来给寺院开光。在莲花生传记中也说:译经师在桑耶寺慈氏洲译经完了后,由长老手持译经绕务孜殿三周,排成行列,带上假面,击鼓跳舞,为所译经典开光。后来沿袭下来,就是藏族寺院举行的所谓“跳鬼”。《新唐书》记载刘元鼎入吐蕃会盟,热巴巾王(可黎可足)曾“大享于牙右,饭举酒行,与华制略等。乐奏《秦王破阵曲》,又奏《凉州》、《胡渭》、《录要》、杂曲[1]。这时是九世纪初(822年),后于赤松德赞半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