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 (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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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英语:Behaviorism)又称为行为论[1],是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的心理学流派,主张心理学应该研究可以被观察和直接测量的行为,反对研究没有科学根据的意识。其主要特色为以系统方法理解人类和动物行为,并假设所有行为的产生皆是由环境中的刺激所产生的反应,或是个体的生命史中所形塑而成的结果;特别个体在环境及生命史中所受到的惩罚、激励、刺激与行为结果所造成的强化。 因此,虽然行为主义者通常接受遗传因子是决定行为的重要因素,但他们主要仍较重视环境因素所带来的影响。许多行为主义者认为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幻觉,并认为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由先天和后天环境所决定,也就是先天遗传基因加上后天环境所产生的结果,由人类所经历过的联想或者增强所造成。
行为主义结合了哲学、方法论和心理学理论。过往的深层心理学和其他形式的传统心理学通常是难以透过实验预测的。 行为主义的最早的衍生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爱德华·桑代克开创了效果律 ,指出行为的结果会持续强化往后的行为。
约翰·华生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开创了方法学的行为主义,他反对内省的研究方法,主张以纯实验的方法研究心理学。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史金纳则对传统的心理学研究提出了道德上的问题,主张运用实用主义研究心理学。约翰·布罗德斯·华生与伊万·巴甫洛夫探讨了古典制约的刺激与反应过程,史金纳则探讨了操作制约,指出结果会产生后效强化,及能够产生控制性以及作为行为的前因。史金纳也在1930年代,主张包括思想与感觉等的私人因子也应该与可观察的行为一样受到变量控制,其哲学被认为是激进行为主义的基础[2]。
与行为主义路线大相径庭的精神分析学也在20世纪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