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视为(英语:deem),在法律上属于拟制,对于某种事物的存在与否,依法规认同拟定,使类似事实扩大认定为同一,即使结果与事实相反也不允许举证推翻。[1]
《布莱克法律词典(英语:Black's Law Dictionary)》第九版对deem的解释为:视某物仿佛为他物,或具备本不具备的属性。当情况需要制定法律拟制,“视为”就是个实用的词语,它可用于正反两方面的情况,既可正面地视某物为其实际上不是的事物,亦可反面地视某物不是其实际上是的事物。该词语应避免用于其它用途,诸如“如果他视为适合”(if he deems fit)、“由于他视为必要”(as he deems necessary)、“本法案的内容不得被视为……”(nothing in this Act shall be deemed to......)等语句可能会因为偏离常用语言而遭到反对,前两个例子较适合使用“觉得”(thinks)或“认为”(considers),第三个例子较适合使用“解读”(construed)或“解释”(interprete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