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场规则 (中华民国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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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台湾)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高考)、公务人员普通考试(普考)、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特考)及其他同性质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以2007年为例,光适用《试场规则》的高普考应试人员就达8万人,如加上引用该规则而另行修订的个别试场规则更可达数十万人。而以试场规则为规范制定的国中基测考试规则,也因条文不周延而发生“考生究竟能不喝水”的一日数变说法。
再以2007年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应试情况来看,全台湾31078考生中,违反《试场规则》者117人,其中一人为随身携带作弊用书籍被予以扣考、5人随身携带手机且未予以关机被查获而被扣分,而其余违反规则者皆为第一节逾时入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