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认领系指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者,被认领之非婚生子女即因认领取得其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由于生母与子女之间可藉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子女毋须经生母认领即发生法律上母子关系,而生父与非婚生子女间则无法借由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法律上特设认领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得借此取得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又认领依是否得依生父之意思为之可分为任意认领及强制认领二者,如未特别言之,认领一词一般均指前者而言。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8年7月4日)
认领系指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者,被认领之非婚生子女即因认领取得其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由于生母与子女之间可藉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子女毋须经生母认领即发生法律上母子关系,而生父与非婚生子女间则无法借由分娩之事实确定真实血缘联络,故法律上特设认领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得借此取得生父之婚生子女之法律地位。又认领依是否得依生父之意思为之可分为任意认领及强制认领二者,如未特别言之,认领一词一般均指前者而言。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