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通例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警察通例》(Police General Orders,PGO)是香港警务处用以监管警员纪律及行为的准则,由香港警务处处长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46条所赋予的权力而制订。警员除须接受内部训示,香港法律和警察通例(以及总部通令)双条约束外,亦须遵从警队的目标、抱负和价值观方向,和正直及诚实的品格行为指引。值得一提的是警察通例不适用于一般市民。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警察通例》(Police General Orders,PGO)是香港警务处用以监管警员纪律及行为的准则,由香港警务处处长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46条所赋予的权力而制订。警员除须接受内部训示,香港法律和警察通例(以及总部通令)双条约束外,亦须遵从警队的目标、抱负和价值观方向,和正直及诚实的品格行为指引。值得一提的是警察通例不适用于一般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