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越南语:Hiến pháp nước 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 是越南现行宪法,2013年11月28日由第十三届国会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生效[1][2]。这是越南自1976年统一以来通过的第四部宪法。
2013年12月8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签发《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18号主席令和关于公布越南国会颁发关于宪法实施细则决议的第9号主席令[1]。新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共有11章120条,较《1992年宪法》减少1章、27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