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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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原则研究》(英语: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是一本哲学书,由大卫·休谟于1751年完成。休谟于此书中,认为道德基础在于感情,而不是理性。
《道德原则研究》是休谟完成《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三年之后,[1]所著。因此,《道德原则研究》通常又称为“第二研究”。 休谟原本在《人性论》之第3章中,论道德,而《道德原则研究》是依《人性论》第三卷“论道德”改写,保留《人性论》的基本观点,并于观点与文字表达上都大有扩展。休谟在其短篇自传作品《我自己的生活》(1776)中,休谟说,《道德原则研究》是:“我所有著作中,无论乃历史、哲学、文学,无比好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