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
1999年揭發的走私案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又称远华案,是1999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系列走私犯罪案件,此案主角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到1999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1]。
此案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朱镕基亲自督办,审查中牵扯至六百余名涉案人员,其中近三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案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堪称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