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敬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早年有神童之誉,个性浮躁,曾杀人系狱,后获释出狱,开始折节读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任缙云、永嘉二县知县,皆有能声。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数年后补户科,多有所论奏。因事牵连,谪江阴县知县。辞官归里,闭门著述。崇祯十二年(1639年)卒。[1]。与李键友好[2]。
著有《周易正解》二十卷、《九经注解》、《史记琐琐》等[3]。
- 《明史·卷288》:邑人郝敬,字仲舆。父承健,举于乡,官肃宁知县。敬幼称神童,性跅弛,尝杀人系狱。维桢,其父执也,援出之,馆于家。始折节读书,举万历十七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并有能声。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久之,补户科,数有所论奏。
山东税监陈增贪横,为益都知县吴宗尧所奏,帝不罪。敬上言:“开采不罢,则陛下明旨不过为愚弄臣民之虚文。乞先停止,然后以宗尧所奏下抚按勘核,正增不法之罪。”不听。顷之,山东巡抚尹应元亦极论增罪,帝怒,切责应元,斥宗尧为民。敬再上言:“陛下处陈增一事,甚失众心。”帝怒,夺俸一年。帝遣中官高采榷税京口,暨禄榷税仪真,敬复力谏。宗尧之劾增也,增怒甚,诬讦其赃私,词连青州一府官僚,旁引商民吴时奉等,请皆籍没,帝辄可之。敬复力诋增,乞速寝其奏,亦不纳。坐事,谪知江阴县。贪污不检,物论皆不予,遂投劾归,杜门著书。崇祯十二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