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生物保护
保护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行动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野生生物保护(英文:wildlife conservation;台湾译为野生动物保育[1][2])是为了防止物种灭绝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而保护野生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做法。对野生生物的主要威胁包括栖息地的破坏、退化与破碎,过度开发,偷猎,污染和气候变化。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估计,在被评估物种中,有27,000种濒临灭绝。2019年联合国关于生物多样性的报告扩大到所有现有物种,将这一估计数进一步提高到一百万种。人们也认识到,地球上越来越多的濒危物种生态系统正在消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和国际政府都在努力保护地球的野生动植物。著名的保护协议包括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CBD)。[3][4]还有许多非政府组织(NGO)致力于自然保护,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和国际自然保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