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马管制区条例》旨在为在香港青马管制区内的车辆及行人交通流动的控制和规管、就该管制区的管理和维修而划定该管制区和有关图则的核证、获授权人员的权力、影象记录设备的使用、遭弃置车辆的处置、在该管制区内封闭道路、判处罚款以及附带和相关事宜,订定条文,以及对《行车隧道(政府)条例》作出有关连的修订。[3]
Quick Facts 青马管制区条例, 香港立法局 ...
青马管制区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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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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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旨在为在青马管制区内的车辆及行人交通流动的控制和规管、就该管制区的管理和维修而划定该管制区和有关图则的核证、获授权人员的权力、影象记录设备的使用、遭弃置车辆的处置、在该管制区内封闭道路、判处罚款以及附带和相关事宜,订定条文,以及对《行车隧道(政府)条例》作出有关连的修订。 |
引称 | 第498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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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香港立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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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1997年5月22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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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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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公布日期 | 1996年10月18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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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交者 | 运输司萧炯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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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读 | 1996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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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 1997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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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 | 1997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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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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