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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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简称推选委员会或推委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筹组而成,负责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行政长官及临时立法会。
推选委员会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必须具有广泛代表性,成员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地区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曾在香港行政、立法、咨询机构任职并有实际经验的人士和各阶层、界别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1996年11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推委会成员名单。推委会由400人组成,由以下4个界别所组成:
- 工商、金融界
- 专业界
- 劳工、基层、宗教等界
- 原政界人士、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各界别均分别占委员总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