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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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治法》(英语:Hong Kong Autonomy Act),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于2020年7月14日生效。《香港自治法案》授权美国联邦政府以金融制裁方式惩罚实施《香港版国安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2][3],镇压香港示威者的香港警察[4]和制裁对象往来业务的实体[5]。《香港自治法案》制裁级别分为2级程度,对此为破坏香港自治与自由的中国和香港政府官员施加“1级制裁”,对所有与之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施加“2级制裁”[6]。违反《香港自治法案》制裁令人士,最高判囚20年,罚款100万美元[7]。
Quick Facts 全名, 立法机构 ...
全名 | 制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承诺之外国人及其他目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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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 第116届美国国会 |
生效日期 | 2020年7月14日 |
引用文献 | |
公法 | 美国联邦公法第116–149号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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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治法案》生效后,美国国务卿须在90日内与未来每年报告受制裁中国和香港政府官员和金融机构名单[8],列举出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或《香港基本法》的人士,提供解释并指明与相关人员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制裁手段包括冻结资产、拒绝入境美国等。被制裁的金融机构将面临被禁止向美国金融机构借贷、禁止银行交易、禁止使用美元外汇交易、禁止售卖军民两用高科技装备等一系列制裁。《香港自治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内容,包括支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迫害的香港人合法前往美国[9]。
2020年8月7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11名中国和香港政府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