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律制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马来西亚法律制度主要是基于英美法系(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大致沿袭自殖民地时期的宗主国英国。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独立以及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马来西亚以《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规定了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马来西亚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权分立原则以及联邦政府与君主的管辖权限与角色。马来西亚国会所颁布的联邦法律适用于全国各地;反之,各州立法议会所颁布的州法律仅适用于该州,且不得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
马来西亚法律制度主要是基于英美法系(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大致沿袭自殖民地时期的宗主国英国。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独立以及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马来西亚以《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规定了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马来西亚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权分立原则以及联邦政府与君主的管辖权限与角色。马来西亚国会所颁布的联邦法律适用于全国各地;反之,各州立法议会所颁布的州法律仅适用于该州,且不得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