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昌郡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齐昌郡,南北朝的郡。 南朝齐置齐昌郡,治所在齐昌县(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永明四年(486年)从郢州属于豫州。南齐时,齐昌郡下辖齐昌县、保城县、永兴县、阳塘县。南梁时,废郡再置,齐昌郡属于北江州。辖境相当今湖北省蕲春县蕲水以东及黄梅县地。侯景之乱后,齐昌郡先后属于东魏、北齐、北周,隶属罗州。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除齐昌郡,下辖齐昌县、蕲水县直属蕲州。 南齐在梁州另设齐昌郡,治所不详。
齐昌郡,南北朝的郡。 南朝齐置齐昌郡,治所在齐昌县(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永明四年(486年)从郢州属于豫州。南齐时,齐昌郡下辖齐昌县、保城县、永兴县、阳塘县。南梁时,废郡再置,齐昌郡属于北江州。辖境相当今湖北省蕲春县蕲水以东及黄梅县地。侯景之乱后,齐昌郡先后属于东魏、北齐、北周,隶属罗州。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除齐昌郡,下辖齐昌县、蕲水县直属蕲州。 南齐在梁州另设齐昌郡,治所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