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英语:Chinese Immigration Act, 1923),通称排华法(英语:Chinese Exclusion Act),加拿大华侨称之为“四三苛例”,[1]是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的一个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的法律,于1923年7月1日生效,直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议会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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