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
第1屆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選舉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9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为第1届区议会而举行的选举,于1999年11月28日举行,提名期在同年10月7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开始提名首周便接收到599份提名表格。[1]
特区首届区议会选举与1994年的区议会选举相比,最明显的分别是恢复委任议员制度,而民选议席也比1994年增加了44个,达390个,加上102名委任议员和27名当然议员,全部议员总数达历史性高峰的519名。由于民选议席的增加,这一届共有129个小选区分界有所变动,其中以观塘区的改动最多。此外,因两个市政局在1999年底被正式废除和解散,它们在立法会功能界别内的两个议席的其中一个为区议会所取代,各区议会可选出一名代表晋身立法会。
在一些选举细节上,选举管理委员会也作出了一些改变。为减少废票的数目和加快点票程序,这一届选举取消了以往选民以笔在选举上划“剔号”的做法,而改以印章盖印投票。另外,为保证选举的公平,选举管理委员会又规定候选人在提名期开始后进行竞选活动期间,需要在各种传媒上“封嘴”、“封笔”,直至选举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