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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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最初称作杭深线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4],后官方统一称作“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5])发生于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晚上8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瓯江特大桥上,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前方由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同向追尾事故,后车D301次四节车厢辗过D3115次车尾16号车厢坠桥。铁道部最终宣布40死、172人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亿9,371.65万元。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调查结果认为事故主因是列车控制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不力等造成,报告认为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责任,并建议处分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在内的54个相关官员。[2][3]该事故是中国高速铁路首次重大伤亡事故[6],亦为全球动车列车[注 1]继1998年6月3日艾雪德列车出轨事故,2005年4月25日JR福知山线出轨事故之后发生的第三起重大伤亡事故。此次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为91.5万元人民币,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赔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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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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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剧烈撞击后,后车四节车厢过度挤压被抛出轨道,自二十余米高的瓯江特大桥坠下,前三节横置于地表,第四节则竖插地面[1]。 | |||
详情 | |||
日期 | 2011年7月23日 | ||
时间 | 20时30分05秒(UTC+8) | ||
地点 | 甬温线上海铁路局管内永嘉至温州南间K584+300处(甬台温铁路瓯江特大桥)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 双岙村下岙路甬台温铁路瓯江特大桥 | ||
坐标 | 28°00′48″N 120°35′24″E | ||
路线 | 甬台温铁路(杭福深客运专线组成部分) | ||
事件类型 | 列车追尾导致脱线坠桥 | ||
起因 | 信号设计缺陷及组织和系统管理混乱失误[2][3] | ||
统计 | |||
列车 | D3115次(前车,自杭州往福州南) CRH1-046B,16节编组,定员1,299人 D301次(后车,自北京南往福州) CRH2-139E,16节编组,定员630人 | ||
乘客 | D3115次(前车):1,072人 D301次(后车):558人 | ||
死亡 | 40+ | ||
受伤 | 172 | ||
损失 | 动车组车辆报废7辆,破损22辆;事故路段接触网损坏,停运32小时35分,多列动车组折返、停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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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有媒体提出搜救行动是否过早结束、恢复通车是否过急、坠地后车车头为何被迅速掩埋、政府控制媒体及司法系统、越早签订赔偿协议得到赔偿越多等问题。